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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之星
“校园之星”评选标准
2016-06-25 14:30   审核人:

“爱心之星”评选标准

1.热衷于爱心公益活动。

2.积极为爱心活动献计献策,积极组织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,事迹突出。

3.经常帮助、关爱在学习上或生活上有困难的人。

4.为人正直善良、团结友爱,有较高威信。

5.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,积极参加捐资活动、扶残助残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,赢得大有的广泛认可和较高赞誉。

“学习之星”评选标准

1.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勤学好问,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和技能。

2.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,善于掌握一定的学习技巧。

3.学习成绩突出,各科学习总评成绩均名列班级或年级前茅。

4.能够主动帮助同学一起提高学习成绩。

5.能够高质量的完成各项作业,作业书写整洁、美观、正确率高。

6.学习自觉,学习笔记和读书笔记清晰,整洁。

7.开动脑筋,积极配合班主任努力提高班级的学习氛围和学习成绩。

“环保之星”评选标准

1.学习和掌握并宣传环境保护知识,带动或影响家长共同参与社会环保活动。

2.长期坚持帮助父母搞好家庭卫生,美化绿化家庭、社区和学校环境。

3.在日常生活中,有良好的环保生活方式和习惯,做到:节约用水,一水多用;保护水源,慎用洗涤用品;节约用电,随手关灯;保护树木,珍惜纸张;选购绿色用品和绿色食品;少用、不用一次性制品;垃圾分类投放,回收利用资源;不吃野生动物,拒用野生动物制品;积极参加植树等爱绿护绿活动。

4.积极参加各种环保的小制作、小发明活动。

5.主动参与环保宣传活动,自觉宣传环境保护。

6.提出有利于环保的好方法、好点子,并付诸实施。

7.能依法积极制止或举报破坏环境的行为。

“文明之星”评选标准

1.在校园遇见老师或来宾主动停下,敬队礼并问“老师您好”,分别时说“老师再见”。

2.虚心听取老师的教诲,接受师长的教育;对老师说实话、真话,不欺骗老师;服从老师管理,不顶撞老师。

3.同学之间互助互爱,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;不欺侮弱小同学。

4.与同学说话态度诚恳、语调平和。能熟练使用“请”、“对不起”、“没关系”、“谢谢”、“再见”等文明用语。

5.尊重同学,不给同学取绰号,或叫同学的绰号,不说使别人感到伤心羞愧的话。

6.讲诚实、守信用,答应别人的事要尽力办到。

7.着装整洁,得体大方,符合小学生的精神面貌。勤剪指甲,勤洗澡,注意个人卫生,勤换洗衣服。

8.自觉保持校园整洁,不在教室、楼道、操场乱扔纸屑、果皮、不随地吐痰、不乱倒垃圾。不在黑板、墙壁和课桌椅上乱涂、乱画、乱抹、乱刻。

9.爱护学校公共财物、花草树木,节约用水用电。

10.发现违纪学生,要礼貌地劝说、教育,及时给予制止。如“请你不要随地乱扔纸屑。请您拾起来,放进垃圾箱内”。

“体育之星”评选标准

1.喜欢体育课,掌握各种运动的动作要领,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。

2.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,表现突出,成绩优异。

3.在体育方面有一定特长,在班内甚至学校有一定知名度,并能不断地培养提高自己的特长  

“艺术之星”评选标准

1.在美术、音乐、舞蹈、书法、朗诵、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并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。

(2)多次代表学校参加区级以上演出或比赛;

(3)德艺双馨,品行正派,在学生中有较高人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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