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市教育局《宿迁市2017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》(宿教基发【2017】019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2017年一年级招生工作事项公布如下:
一、招生对象
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接受过幼儿园教育的施教区内适龄儿童。
二、招生人数
计划招生300人。
三、施教区范围
东至环城西路,西至振兴大道,南至西湖路,北至古黄河。
四、报名事项
1.报名时间:
7月10日—7月11日(上午8:00—11:30 下午2:30—6:00)
2.报名地点:
学校综合楼一楼大厅。
3.报名需带材料:
(1)孩子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、复印件;(2)法定监护人及孩子户口簿(或居住证)原件、复印件;(3)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;(4)孩子出园证原件、复印件;(5)同底版2寸免冠照片2张。
五、招生流程
报名、交验材料:7月10-11日 调查核实:7月12-15日
公示预录取名单:7月17日 发放录取通知书:7月20日
六、有关说明
1.根据市、区教育局有关要求,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,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(房产证)保持一致。
2.根据江苏省学籍管理要求,所有报名学生必须提供真实身份证号,已上过一年级学生、未满入学年龄的不得报名,否则学籍注册时无法网上登记注册。
3.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一旦查实有关证件和登记信息弄虚作假,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入学就读并提请有关机关查处。
咨询电话:82868797 82999855
宿迁市实验小学新区分校
二0一七年六月